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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自行车行业由总体上产大于销,供过于求,不少企业举步为艰。一些企业为抢占市场相竞降价,甚至压价倾销,行业的竞争愈演愈烈,以致逐渐陷入低价恶性竞争的怪圈,价格一降再降,越降越离谱。据笔者调查,1997年上海市场上,每辆自行车的平均售价为516元左右,1998年降到平均每辆422元的水平,1999年至10月份平均每辆的售价又降至384元左右。1998年上海市场上零售价300元以下的自行车属低价车,1999年低价车已降到200多元一辆,有个别牌号已低于200在销售,有的厂家生产的自行车批发价格已降到150元以下。
低价竞争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企业亏损增加,行业效益不断下降,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而且其一个必然的后果是导致产品质量每况愈下。据有关市场抽检调查发现,低价自行车大量采用了质次的不良零部件进行装配,几乎达不到国家颁布的23项标准。相当部分的低价车仅用目测、手摸的方法就能发现诸多的质量问题:整车装配松散、表面油漆粗糙、电镀露出黄锈蚀、轮圈晃动、链轮不整、车闸制动性能差、螺栓等突出物超标。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企业片面降低成本,在未采用高强度材料的情况下,将车架、前叉、支架、轮圈等材料的厚度减薄,这些将直接影响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实际上,近来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车架脱焊、断裂、开缝、轮圈扭曲等过去较为罕见的质量问题,已屡有发生。
这些低价车虽然质量差,但因其价格低廉,对消费者仍有较大的吸引力,加上近年来,一些骑车人丢车丢怕了,想购好车又不敢买,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低价车,为低价车的泛滥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国是自行车生产大国,自行车产量又居世界之冠,国产自行车在国际市场上享有一定的声誉,而如今自行车产品在低水平上激烈竞争,尤为令人担忧的是最近一些老名牌自行车生产企业,面对低价车的猛烈冲击,出于无奈也纷纷加盟低价竞争的行列。这种状况的存在和延续,已经直接干扰自行车市场秩序,严重影响我国自行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影响中国自行车的竞争能力。
对此,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生产销售企业、包括消费者应共同努力认真思考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制止自行车的低价竞争,阻止我国自行车工业向越来越粗放、越来越低档、越来越原始的方向发展。
严格市场准入
自行车生产和销售是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行业,在一九九八年底刚完成了生产许可证的换证评审工作,这项制度对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促使生产厂重视产品质量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是有一定作用的,但也应看到当前的市场还很不规范,不少企业自律意识淡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十分有力,生产许可证在遏止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方面收效甚微。一般来说,要求申领许可证的企业,均有必要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能按照工艺和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和测试的企业,大量的组装型企业,生产没有工艺,检测没有设备,检验没有量具,零部件进厂和整车出厂均无质量监控,这些企业离许可证验收实施细则的要求相距甚远,自然不会去申请许可证。
自行车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只有取得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自行生产、销售或进行其他形式的交易活动。然而据报道,目前全国有170多家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还在继续非法无证生产和销售自行车(见经济日报99.10.19第十五版),中国自行车协会1998年10月14日至26日组织有关专家赴天津、常州两地对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情况进行调查,调研小组走访了天津、常州的35家组装厂,有生产许可证的仅7家,无证生产情况严重,从而形成了事实上审查发证是一回事,而生产销售又是一回事,生产许可证失去了它的严肃性、权威性。
这种有证和无证生产同时并存的状况,如果仅仅靠市场竞争将无证企业自然淘汰,不仅有悖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而且也使生产许可证制度失去存在的必要。要改变这种状况,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笔者认为应以行政手段,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改革许可证申报办法,改变目前企业无证生产,然后再申领生产许可证的现状。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要求企业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经生产许可证检测单位检测,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第三条又规定,企业没有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企业不生产,哪来的批量产品?因此要有批量产品,其结果必然是无证生产。如果将申报改为凡是要进行自行车生产的单位均应先申领生产许可证,凭生产许可证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给核发营业执照。对老的生产企业在复审和复检期满仍未或生产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注销其营业制造或相应的经营范围,这样可以改变无证生产的现状。只有严格市场准入,才能真正让生产许可证制度把根本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可能产生影响人身安全产品的企业,阻挡在市场的大门之外。让具备条件的企业不至于腹背受敌,能全心地去面向市场进行公平竞争。
加强质量监督
我国是自行车生产大国,自行车整车厂有400多家,其产品达上千种,仅靠每年一次的质量抽查,而且每次抽查的面也比较窄,似难以反映自行车产品的总体质量情况。每年的自行车质量抽查,一般仅查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据报道,1999年的自行车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个省市的30家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其中有许可证的29家,无生产许可证的仅1家,抽查未获许可证的企业极少。而绝大多数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自行车,没有被抽查到或没有去抽查,而恰恰是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比较严重。中国自行车协会专家组1998年在天津、常州调查检查了150辆价格在200元以下的低价车,所检查项目绝大多数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还有一些已取得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他们的一些产品,也在学组装型企业的办法,利用外地乡镇企业生产低价车,贴上自己的商标和许可证标记,堂而皇之的涌向市场。
自行车可以算是大件商品,其生产和销售都不便藏着掖着,无论是无证生产销售,还是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劣质产品,只要增加抽查的频次和广度,采取经常性的抽检和临时的打劣,操作的难度不会大,而且主要应到市场上去抽样封样。对查出来的不合格产品要落实处理措施,加大对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力度,尤其对其中无证非法生产企业,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
重视零部件质量
自行车整车的质量是建立在各零部件质量基础之上的,整车的质量问题,其实大部分是零部件的质量问题。一九九九年的自行车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在整车抽样合格率达93.3%的情况下,反映零部件质量问题仍比较突出,自行车反射器有12种不合格,占抽查品种40%,鞍座质量有6种不合格,占抽查品种的20%,链条质量有4种不合格,占抽查品种的13.3%。更何况低价自行车质量低劣,主要是采用了劣质零部件组装而成,其零部件的质量问题更为严重,源头在劣零部件生产厂。不少乡镇企业和家庭作坊式的个私企业,一无技术,二无管理,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大量生产各种劣质零部件,其中很多人对国家标准规定的自行车零部件名称也讲不清楚。所以在加强对自行车整车质量监督的同时,也要加强对自行车零部件的质量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讲,后者的质量比前者更重要,把这个源头给管住了,低价劣质自行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土。
推进技术创新
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努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新产品开发,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行业,加快技术进步,促进传统行业现代化。特别要大力开发技术含量高,适销市场的好产品。有一个好的产品是企业有较大竞争力的法宝,有能力、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应根据时常需求,花大力气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将新的创意和科技含量不断融入自行车,开发生产出各种新颖自行车,赋予传统自行车以新生命,使一无设备、二无技术的组装企业难以模仿,明显拉开与低价自行车的质量档次,生产物美、价格适中、适应市场需求、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的产品。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俗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前文已说过,一部分消费者买低价车是出于无奈,而更多的消费者是对劣质车的质量情况认识不足,自身知识水平有限,因此,自行车的生产企业、行业协会、有责任感的零售企业应共同努力,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让消费者明白,名牌优质车好在哪里,低价劣质车差在何处,弄清二者的本质区别,增强零售商和消费者的知识水平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不贪小而失大,自觉摒弃和抵制低价车,失去了市场的支持,低价车也将难以生存。
造成自行车低价竞争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低价自行车质量每况愈下,低价自行车所占的市场比重越来越大,都是不争的事实。执法不严、综合治理不力不能不是造成低价竞争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质量低劣的产品终将被市场淘汰,这也是必然的,但是,如果仅仅让市场去选择,那么,我们那么多有关质量管理的法规、制度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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